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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钟 长 鸣 ———《红岩魂》观后感 红岩,一个难忘的名字,一段熟悉的故事,一部悲壮的史诗。小说《红岩》、电影《烈火中永生》、歌剧《江姐》、歌曲《红梅赞》在我孩提时的脑海里替代了童话中的英雄。 形象报告展演《红岩魂》,以一种新的形式歌颂哥乐山的英烈。我是以对烈士的敬仰和看看这“新形式”的心态走进黄花岗剧院。 随着《红岩魂》“刘志国烈士三次拒绝家人营救”、“王朴烈士及其母亲变卖家产支援革命”、“陈然烈士拒绝敌人诱降”、“狱中绣红旗”一幕幕的展演,我再也不能处之泰然。当烈士们在议论将来人们会不会忘记他们,当烈士们提议给党写信及向党提出:一、防止领导腐化;二、加强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锻炼;三、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等八条意见时,我的心震撼了。使我回到了现实,使我想起了现在囚禁在共产党的狱中,或者已经走上刑场的另一类所谓的共产党员。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先后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544万元,还有价值人民币161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红岩魂》中的王朴烈士为了给川东地下党购买枪支和药品,动员母亲变卖家产,献出一千六百两黄金。 胡长清在临行刑时说:一是判刑太重,二是希望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收他的财产时,给他家属留下一部分。 王朴烈士母亲当解放后,党和政府向她归还黄金时说:“我把儿子交给党是应该的,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 这是多么强烈的对比。 烈士江竹筠,面对竹筷子夹手指酷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被狱中难友称赞为“中华儿女革命的典型”。 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头号女巨贪蒋艳萍以“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这一“名言”,在短短十余年间从一名仓库保管员,爬升为副厅级的老总。其拥有不明财产1000余万元。蒋艳萍被执行逮捕后,囹圄中的她又开始施展自己“美人计”,看守所副所长栽倒在她的裙下。 《红岩魂》中出身于富商家庭的共产党员刘国志,1948年4月因挺进报事件被捕,其亲友利用上层社会关系,用重金买通特务头子徐远举,但徐远举提出以交出组织名单作保释条件。刘国志表示“决不背叛革命”。其五哥专程由香港赶回加以营救,刘国志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拒不在“脱党声明”上签字。他说:“我死了有党,等于没有死!” 刘国志又使我想到了贪官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利用其职务便利,单独或与其情妇李平共同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就是这样一位巨贪,居然敢在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中面对镜头装出一副悲天悯人忧国忧民的样子,声泪俱下地说:“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呀!这些人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我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他们好苦呀!”又慷慨激昂地说:“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偷懒,正在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 蔡梦慰、成善谋、刘国志、陈然等英烈们的名字与王宝森、欧阳德、铁英、陈希同、徐炳松这些贪官的臭名在我脑海中交结、碰撞。所幸的是,我们的党没有忘记烈士们的寄语,我们的党没有姑息养奸,而是把这些党内的叛乱、渣滓清除出党,绳之于法。但是由于滋生毒茵的土壤还存在,无限放大的权欲和私欲还腐蚀着人们的灵魂。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应常常想到先烈的遗愿,常常警醒自我;我们还要继续呼唤着这个名字,讲述着这个故事,谨记着这段历史——《红岩魂》。 警钟长呜!警钟长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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