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吴明同志,男,广西省融水县人,1958年11月27日出生于新疆布尔津县,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1月从湖北随州入伍,上校警衔,大学文化程度。入伍以来历任班长、排长、副中队长、中队长、副大队长、副营职参谋、大队长、副参谋长、副支队长、支队长,1999年12月任武警鄂州市支队政治委员、党委书记。2001年12月4日晚,吴明同志因劳累过度,隐性冠心病突发,导致心跳骤停,经医院组织专家全力抢救无效,于2001年12月5日凌晨1时20分,不幸去世。 吴明同志爱祖国、爱人民。他入伍以来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践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表现了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思想境界。他始终把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摆在最高的位置,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尤其在1998年夏,鄂州市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他率部参加抗洪,既当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用实际行动实践了我党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抗洪抢险成绩卓著,两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荣记一等功。 吴明同志爱本职、爱岗位。他热爱武警部队建设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入伍20多年来,不管在哪个岗位,爱岗敬业,忘我拼搏。特别是1996年担任支队长后,他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使后进单位以崭新的面貌赢得鄂州各级领导的高度称赞;1999年改任政委后,他潜心研究新形势下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打牢官兵的思想根基,涌现出了“舍己救人的英雄战士”胡冬敏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支队两次被武警总部荣记集体三等功,支队党委四次被总队党委表彰为“先进支队党委”;个人被武警部队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七次荣立三等功。 吴明同志爱战士、爱亲人。他把战友当亲人,先后帮助30多名战士解决家庭实际困难,长期照顾3名革命烈士的亲属。他心系基层、情注官兵,在部队大力开展学习成才活动,使83%的退伍战士拿到了国家承认的法律中专文凭,支队被总政治部表彰为“首届全军开展学习成才先进单位”。他结婚15年,夫妻两地分居13年,到鄂州6年没有与妻子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把自己最宝贵的年华献给了他深爱的官兵,展示了他爱他人、利别人的良好道德品质。他把对亲人的爱深深地埋在心底,每逢亲人生日他都要打电话捎去祝福;他对官兵的爱,对亲人的爱都凝进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之中。 吴明同志的一生,是不懈战斗的一生,是顽强拼搏的一生,是执着追求的一生,是无私奉献的一生,是无比光荣的一生。我们要向吴明同志学习,学习他不断加强思想改造,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时俱进,永葆共产党人本色;学习他献身武警部队事业,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使命感;学习他忘我拼搏、持之以恒、知难而进、争创一流的坚强意志;学习他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图享乐的可贵精神品质;学习他“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赤子情怀,以最出色的工作成绩告慰吴明同志的英灵,以实际行动为加强部队全面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吴明同志,安息吧! 二○○一年十二月九 |
| 浏览:1423 |
| ||
|
| ||
| 新增文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