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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建章家属来信[1]的批语
请总理办〔2]。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铅印件刊印。 [1]铁道部原副部长刘建章的妻子刘淑清一九七二年十月七一午十月二十日给毛泽东写信说,刘建章一九二六年入党,今年六十二岁,不知何故于一九六八年二月被拘留审查,至今已近五年。一九七二年六月八日,中央专案组通知我们家属到狱中探视,发现他体质很坏,面黄肌瘦,连说话有时也咬字不清。监狱生活条件差,每天饮水只有三杯的定量,每日“放风”也只有三十分钟的时间,有关政治上的大事更是不得而知。信中请求改变目前这种审查方式,允许家属经常探望,或准许刘建章回家等待审查结论并治病。 [2]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为贯彻毛泽东的批示精神,于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三点批示:一、将刘建章保外送医院就医,并通知其家属前去看望。二、将刘建章全案结论抽出送国务院李先念、纪登奎批。三、请公安部会同卫戊区将我在国务院提出的要清查北京监狱待遇问题,在年内再做一次彻底清查。凡属主席指出的“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和虐待、殴打都需列举出来,再一次宣布废除,并当着在押犯人公布,如有犯者,当依法惩治,更容许犯人控诉。各事办好,请分别报来。 ? 书名: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第十三册》 ? 作者: ? 当前第:334页 |
| 原文 发表于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第十三册 浏览: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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