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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腐败,近年在学界比较普遍,比较突出。它不止是一种学术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成为社会现象,就比较复杂了。从大背景讲,有经济原因,从小的方面讲,有切身利益的原因。一个人评职称、申请住房,都要与学术挂钩,这就容易走偏。还有制度问题,比如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每人每年发表多少文章,在哪家刊物上发。那些刊物又很少,人人都要去发表,实在不容易,所以,有些人就要想其他办法凑数。这样的规定不见得都行得通。我就从来没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过文章,要是凭这个评教授,评不上。有些地方报纸还说,某某发表了二三百篇学术论文,我想,天哪,我从十二三岁起就写点小文章,今年快百岁了,写了一辈子,还没写这么多,严格的论文有三五篇就不错了。
学术腐败的腐蚀性很大,也不能因为一时不能根除,就任其泛滥。每个正直的知识分子对此都应该有辨析、有抵制。对它的危害,要抱有清醒的认识。 按照中国的传统,对读书人的要求很高。你是吃工农饭的“士”,是搞意识形态的,那么你在思想上、行为上,就要负有更多的责任。西方人不同,他们也能产生许多杰出人物,但不像中国有这样长期的社会传统。中国对读书人的要求不同,要求你有这个自觉性。中国成语不是讲“中流砥柱”吗?就是指应该能抵制住一些不良的东西。 有人认为,现在普通人都去挣钱,有知识的人,就更应该挣大钱。对有这种思想的人,我可能说服不了他,但我不会跟他。我们这些老知识分子,都有一些做人做事的原则,能影响多少人?我不知道,但我能控制自己。北大有个青年教授对我说,他看了我和费老的书,发现很少抄外国人的。我对他说:“我们都这么老了,还要靠抄人家的东西来膨胀自己吗?”出书、写文章,目的不是为了挣钱,而是要传播对人类社会有益的知识和思想。这几年,我老了,有的编著,出版社给出版了,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事先不知道。有时在报纸上发了文章,东也转载,西也转载,有的我也不知道。现在兴打官司,赔稿费,有人劝我去索赔,我也没去。正常付稿酬是应该的,但我在这里说的意思是,写作不是为了赚钱。一个知识分子,写文章、出书,就要产生影响。发表了,或者出版以后,还有人给你刊登,再版、扩大影响,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尽管他的动机可能和我的不一样,我也不必趁机发财。其实也不是我一个人这样想。托尔斯泰晚年的时候,也有这个思想。当时,他很关心农民的命运,就不再写《安娜·卡列尼娜》那样的巨著,而是写童话之类普通人也能看懂的东西。他的目的是传播他认为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思想。他是个世界性的作家、思想家,影响巨大,他写的作品如果要追求经济效益,那就不是一般的效益,但他不干这种事。他坚持他的理想和实践,那时他的夫人对他不大理解,他们闹矛盾,他很痛苦。一个知识分子是应该具有比一般人更高的自我要求的。 |
| 原文2001年5月23日 发表于《作家文摘》第461期 浏览: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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