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独生子女家庭解困彰显社会良心 ---告慰乔乔爸爸妈妈
页寸十(化名)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表示: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已经取得良好开端,正在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这项制度。这是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之后又一项给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带来实惠的新政策。(《新快报》2006年1月8日 )
我国连续30多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使中国飞驰的人口列车终于逐渐减速。按20世纪70年代的生育率计算,30多年全国少出生3亿多人,中国的人口再生产类型,进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有关统计显示,自1982年9月1日中央正式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后的20年间,平均每个家庭少生了0.74个孩子,共为家庭和社会节省抚养费6万亿元,节省物质技术装备费5.9万亿元。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减少了大量的新增人口,对维护资源的稳定性、提高环境资源的的永续利用能力等都产生了积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独生子女家庭对上述数字贡献率最大,作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理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反哺独生子女家庭。而对子女死亡、伤残的独生子女家庭建立困难扶助制度,更是彰显了社会的良心。
从另一方面讲,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关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未来十几甚至几十年,我国低生育水平要继续保持稳定,到2010年末人口总量控制在13.7亿;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取得实效,人口安全形势趋于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要得到有效遏制。我国人口总体素质不高、流动迁移人口规模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等依然是需要我们长期面对的难题。所以,我们不仅要推进制度创新,消除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而且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度建设上,一是要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二是要加强人口素质的投入;三是要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机制,缩小差距,平衡利益;四是要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大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流动的投入。如此以来,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应当仅仅是一个良好开端,未来更多的独生子女家庭将会逐步直接得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实惠。
据悉,这项扶助制度目前已基本覆盖了全国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中央财政已经拨付专项经费近6.2亿元人民币。希望建立更多的奖励扶助制度,通过利益导向机制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 |
|
原文2006-1-14 21:34:22 发表于上海《星星港》 浏览:633
|
|
设置
修改
撤销
|
录入时间:2006/1/14 23:07:15 |
|
|
|
|
|
|
|
| 新增文选 |
|
|
|
| 文选评论 | | 天天妈妈:文选评论(评论于2018/7/26 10:17:15) | | 程贤珍:文选评论(评论于2012/10/20 15:15:36) | | 访客:文选评论(评论于2012/7/18 10:56:46) | | 访客:来自武汉的悲痛(评论于2010/8/9 15:01:49) | | 李昭妈妈:文选评论(评论于2010/5/16 6:3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