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16403号馆文选__竹窗三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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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窗三笔(十)
斋僧钱作僧堂 或曰。僧粮。 僧所食也。僧堂。僧所居也。居食二者皆僧受用。奈何以斋僧钱作僧堂而受火枷之报也。 此义有二。一者米粟蔬菜。人以济饥。梁栋墙壁能济饥否。则物类不相应也。二者施主作斋。 汝今作屋。☆钱买瓦。 违信施心。则因果不相应也。或曰。 别化钱斋僧。可准过否。彼人斋僧。 自彼人福。与前人何涉。然则如之何而后可。 曰。 折僧堂。如数斋僧而火枷灭。有明徵矣。又问造佛钱作佛殿。总之供佛也。可乎。 曰。不可。画栋雕梁。还当得如来相好光明否。造经钱作经厨。总之供经也。 可乎。曰。 不可。锦囊宝匮。还当得如来金口玉音否。如是乃至放生钱买池塘。 总之济物利生也。可乎。 曰。不可。 空陂野泽千顷汪洋。还当得彼时失救垂临鼎镬将被刀砧百千万亿生灵否。况那移变换。 舛错因果乎。 又有说焉。造佛余钱。可用作佛前供器否。则律有开许之文。余诸福事无文。慎之慎之。毋恣己见而反招业报也。 楞严圆通 问曰。楞严圆通独取耳根。念佛法门曾未入选。奈何后世不遵圣语。 而普天之下多从念佛也。答曰。弥陀疏钞已有明辨。而此疑此问关系不小。不厌其烦渎也。更为子详言之。子诚娑婆人也。知有娑婆而已。独不思娑婆而外。 有无量无边不可说不可说世界乎。 耳根者。透娑婆世界众生之机。念佛者。透不可说不可说世界众生之机也。耳根圆通。一方世界之圆通。 念佛圆通。 十方世界之圆通也。佛出娑婆。姑就娑婆之所宜者示教。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不曰十方真教体也。喻如今日国中百千郡邑士子所习。或在一方多习易者。或在一方多习诗者。或在一方多习书者。 春秋礼记亦复如是。统而论之。通国之中最多习者则周易也。 周易者。念佛法门之谓也。复次百千郡邑土地所宜。郊野之区。 多植谷粟。 山林之所。多栽果实。 江海之处。 多贩鱼盐。绫绵珠玉亦复如是。统而论之。通国之中最多尚者则稻黍菽粟也。稻黍菽粟者。念佛法门之谓也。子居娑婆。 自修耳根。谁得而阻之。但不必是此而非彼。如其执耳根而欲扫除念佛。是犹业余经之士子而欲扫除周易。货余物之商民而欲扫除谷粟也。岂理也哉。 天说 一老宿言。有异域人为天主之教者。 子何不辩。予以为教人敬天。善事也。奚辩焉。老宿曰。 彼欲以此移风易俗。而兼之毁佛谤法。贤士良友多信奉者故也。因出其书示予。 乃略辩其一二。彼虽崇事天主。而天之说实所未谙。按经以证。彼所称天主者。忉利天王也。一四天下三十三天之主也。此一四天下。从一数之而至于千。名小千世界。则有千天主矣。又从一小千数之而复至于千。名中千世界。则有百万天主矣。又从一中千数之而复至于千。 名大千世界。则有万亿天主矣。统此三千大千世界者。大梵天王是也。彼所称最尊无上之天主。梵天视之。略似周天子视千八百诸侯也。 彼所知者。万亿天主中之一耳。余欲界诸天皆所未知也。又上而色界诸天。又上而无色界诸天。皆所未知也。又言天主者。 无形无色无声。则所谓天者。 理而已矣。何以御臣民施政令行赏罚乎。 彼虽聪慧。未读佛经。 何怪乎立言之舛也。 现前信奉士友。皆正人君子。表表一时。众所仰瞻以为向背者。予安得避逆身之嫌。而不一罄其忠告乎。惟高朋下择刍荛而电察焉。 天说二 又问。彼云梵网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杀而食之。 即杀吾父母。如是则人亦不得行婚娶。是妻妾吾父母也。人亦不得置婢仆。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骡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予曰。 梵网止是深戒杀生。故发此论。意谓恒沙劫来生生受生。 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盖恐其或己父母。非决其必己父母也。若以辞害意。 举一例百。 则儒亦有之。礼禁同姓为婚。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彼将曰。卜而非同姓也。则婚之固无害。 此亦曰。娶妻不知其为父母为非父母则卜之。卜而非己父母也。则娶之亦无害矣。礼云倍年以长。 则父事之。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舁轿引车。张盖执戟。必儿童而后可。有长者在焉。是以父母为隶卒也。如其可通行而不碍。佛言独不可通行乎。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车马僮仆。皆人世之常法。非杀生之惨毒比也。故经止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杀。未尝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设难。是谓骋小巧之迂谈。而欲破大道之明训也。胡可得也。复次彼书杜撰。不根之语未易悉举。如谓人死其魂常在无轮回者。既魂常在。禹汤文武何不一诫训于桀纣幽厉乎。先秦两汉唐宋诸君。何不一致罚于斯高奔操李杨秦蔡之流乎。既无轮回。叔子何能托前生为某家子。明道何能忆宿世之藏母钗乎。羊哀化虎。 邓艾为牛。如斯之类。班班载于儒书。 不一而足。彼皆未知。何怪其言之舛也。 天说三 复次南郊以祀上帝。王制也。曰钦若昊天。曰钦崇天道。曰昭事上帝。曰上帝临汝。二帝三王所以宪天而立极者也。曰知天。 曰畏天。曰律天。曰则天。 曰富贵在天。曰知我其天。曰天生德于子。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遵王制集千圣之大成者夫子也。曰畏天。 曰乐天。曰知天。曰事天。亚夫子而圣者孟子也。天之说何所不足。而俟彼之创为新说也。以上所陈。 傥谓不然。 乞告闻天主。傥予怀妒忌心。立诡异说。故沮坏彼王教。则天主威灵洞照。当使猛烈天神下治之。以饬天讨。 赵定宇作阎王 少冢宰定宇赵公。与云南巡抚陈玉台同年。公以万历丙申三月望日捐馆。时玉台在任。 因内人病。扶乩请神。神判以死。 因恳乞救援。神云五殿阎君方新任。其人刚正。不可干以私。无以为也。 问新任何人。曰。 常熟赵某耳。俄而讣至。则任期与讣期吻合。陈大惊异。 或曰。阎王带福带业者为之。定宇盛德士。亦有业乎。 噫。地藏菩萨言。 我观阎浮提众生。举足动步。无非是罪。焉得无过。昔闻一僧有天符召作阎王者。僧惧。 大起精进。一心念道。符使遂绝。 嗟乎。古称韩擒虎生为上柱国。死作阎罗王。又近代传闻郑澹泉司寇死作阎王。杭太守周公死作城隍。此常事也。古德有言。僧虽有行。 不了道者。多作水陆诸神。岂徒言哉。 弟子为师服 其说有三。一六祖坛经。一释氏要览。一百丈清规。 三各差殊。今辩如左。一坛经云。 吾灭度后。莫作世情悲泣雨泪。受人吊问。身著孝服。非我弟子。 亦非正法。二要览云。考涅槃诸经。 并无服制。惟增辉记引礼三服。其三降服。白虎通云。师恩同父母。 宜降服。释氏丧仪云。师恩同父母。 宜三年服。五杉云。师服皆从法服。 但布稍粗。 纯染黄褐。增辉云。 但染苍皴色。 稍异于常耳。三清规云。小师麻布掇。两序苎掇。 主丧等生绢掇。众举哀三声。小师幙下哀泣。如上所说。据坛经。 则无服无泣。据增辉等。则有服无泣。 而服不用麻。但用色黄苍而已。据清规。则服泣双行。宛同世俗。 夫为僧者。虽应宗法六祖。但今弟子不忍师亡。多为之服。乃上钦祖训。 下顺人情。委曲酌中。依增辉作青黄色服之可也。古云礼可以义起。 更俟高明正焉。 百丈清规 因上丧制。知清规一书后人增广。 非百丈所作也。百丈为曹溪四世嫡孙。其丧制何繇不率乃祖攸行。而变其成法乎。盖建立丛林。使一众有所约束。则自百丈始耳。至于制度之冗繁。节文之细琐。使人仆仆尔。碌碌尔。 日不暇给。更何从得省绿省事。而悉心穷究此道也。故曰后人好事者为之。非百丈意也。 刚鬣报 僧某素朴实。但愚而自用。凡见称人之善。必微晒。 示不足称也。久之反道归俗。与一老媪俱。 其死也。致梦报媪曰。 吾明日归邻庵矣。 则有送一彘放生于庵者。媪知其某也。数往讯视。 遂闻于人。远近异其事。观者络绎。 媪丑之。转送云栖。时云栖放生所窄隘。一山寺愿收养。俄而其徒卖与屠者。杀之田中。噫。 受生于畜矣。又不免于刑戮焉。何至此极也。吾辈所当痛心而镂骨者矣。 天说余 予顷为天说矣。有客复从而难曰。 卜娶妇而非己父母也既可娶独不曰卜杀生而非己父母也亦可杀乎。不娶而生人之类绝。独不曰去杀而祭祀之礼废乎。被难者默然。 以告予。 予曰。古人有言。 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同姓不婚。天下古今之大经大法也。故疑而卜之。 杀生。天下古今之大过大恶也。断不可为。何疑而待卜也。不娶而人类绝。理则然矣。不杀生而祀典废。独不闻二簋可用享。杀牛之不如禴祭乎。则祀典固安然不废也。即废焉。是废所当废。除肉刑禁殉葬之类也。美政也。 嗟乎。卜之云者。 姑借目前事以权为比例。盖因明通蔽云尔。子便作实法会。真可谓杯酒助欢笑之迂谈。排场供戏谑之诨语也。然使愚夫愚妇入乎耳而存乎心。害非细也。 言不可不慎也。客又难杀生止断色身。行淫直断慧命。意谓杀生犹轻。不知所杀者彼之色身。而行杀者一念惨毒之心。自己之慧命断矣。可不悲夫。 竹窗三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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