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65号馆文选__新五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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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八 司天考第一
呜呼,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作《司天职方考》。 ○司天考第一 司天掌日月星辰之象。周天一岁,四时,二十四气,七十二候,行十日十二辰,以为历。而谨察其变者,以为占。占者,非常之兆也,以验吉凶,以求天意,以觉人事,其术藏于有司。历者,有常之数也,以推寒暑,以先天道,以勉人事,其法信于天下。术有时而用,法不可一日而差。差之毫厘,则乱天人之序,乖百事之时,盖有国之所重也。然自尧命羲、和见于《书》,中星闰余,略存其大法。而三代中间千有余岁,遗文旷废,《六经》无所述。而孔子之徒,亦未尝道也。至于后世,其学一出于阴阳之家,其事则重,其学则末。夫天人之际,远哉微矣,而使一艺之士,布算积分,上求数千万岁之前,必得甲子朔旦夜半冬至,而日、月、五星皆会于子,谓之上元,以为历始。盖自汉而后,其说始详见于世,其源流所自止于如此。是果尧、舜、三代之法欤?皆不可得而考矣。然自是以来,历家之术,虽世多不同,而未始不本于此。 五代之初,因唐之故,用《崇玄历》。至晋高祖时,司天监马重绩始更造新历,不复推古上元甲子冬至七曜之会,而起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用正月雨水为气首。初,唐建中时,术者曹士蔿始变古法,以显庆五年为上元,雨水为岁首,号《符天历》。然世谓之小历,只行于民间。而重绩乃用以为法,遂施于朝廷,赐号《调元历》。然行之五年,辄差不可用,而复用《崇玄历》。周广顺中,国子博士王处讷私撰《明玄历》于家。民间又有《万分历》,而蜀有《永昌历》、《正象历》,南唐有《齐政历》。五代之际,历家可考见者止于此。而《调元历》法既非古,《明玄》又止藏其家,《万分》止行于民间,其法皆不足纪。而《永昌》《正象》《齐政历》,皆止用于其国,今亦亡,不复见。 世宗即位,外伐僭叛,内修法度。端明殿学士王朴,通于历数,乃诏朴撰定。岁余,朴奏曰: ◎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动,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阴阳寒暑,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布政考绩,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三农百工,必顺其时;五刑九伐,必顺其气;庶务有为,必从其日月。是以圣人受命,必治历数。故五纪有常度,庶征有常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之季,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汨陈而已。陛下顺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臣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为法,齐七政以立元,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以推星,考黄道之斜正,辨天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数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之,得期数。过之者谓之气盈,不及者谓之朔虚。至于应变分用,无所不通。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用之法也。百者,数之节也,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七千二百,谓之统法。自元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气朔之下,收分必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而元纪生焉。元者,岁、月、日、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当盈缩、先后之中,所谓七政齐矣。 古者植圭于阳城,以其近洛也。盖尚慊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北距横野,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大周建国,定都于汴。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则日之所至,气之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肉之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术,则迂回而难用。降及诸历,则疏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校定,日躔朓朒,临用加减。所得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每限损益,衰稍有伦。朓朒之法,可谓审矣。 赤道者,天之纮带也。其势圜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其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极二十四度。当与赤道近,则其势斜;当与赤道远,则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至前后减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极远六度。出黄道,谓之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黄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则其势差斜。故校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自古虽有九道之说,盖亦知而未详,徒有祖述之文,而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周,分为八节;一节之中,分为九道;尽七十二道,而使日月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九道之法,可谓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实,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惟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为入历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逐日行分积,以为变段。然后自疾而渐迟,势尽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俾诸段变差,际会相合。星之迟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传,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暗虚之所射,其理有异。今以日月径度之大小,校去交之远近,以黄道之斜正,天势之升降,度仰视、旁视之分数,则交亏得其实矣。 臣考前世,无食神首尾之文。近自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遂为等接之法。盖从假用,以求径捷,于是乎交有逆行之数。后学者不能详知,因言历有九曜,以为注历之常式。今并削而去之。谨以《步日》、《步月》、《岁星》、《步发敛》为四篇,合为《历经》一卷,《历》十一卷,《草》三卷,显德三年《七政细行历》一卷,以为《钦天历》。 昔在帝尧,钦若昊天。陛下考历象日月星辰,唐尧之道也。天道玄远,非微臣之所尽知。 世宗嘉之。诏司天监用之,以明年正月朔旦为始。 《显德钦天历》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显德三年丙辰,积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二算外。 《钦天》统法:七千二百。 《钦天》经法:七十二。 《钦天》通法:一百。 《钦天》步日躔术 岁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岁策:三百六十五,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策:三百六十五,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岁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轨中: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气策:一十五,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纪:六十。 岁差:八十四,四十。 辰则:六百;八刻二十四分。 ◎赤道宿次 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一十度少。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少。 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七度。觜:一度。参:一十度。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度。鬼:三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中节 置岁率,以演纪上元距所求积年乘之,为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周纪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天正中气日辰及分秒也。以气策累加之,秒盈通法从分,分盈统法从日,日盈周纪去之,即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也。 ◎朔弦望 置气积,以朔率去之,不尽为闰余。用减气积,为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周纪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天正常朔日辰及分秒也。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也。 ◎日躔入历 置岁率,以闰余减之,统法而一,为日。岁中以下为盈;以上,减去岁中为缩,即天正常朔加时所入也。累加象策,满岁中去之,盈缩互命,即四象所入也。 ◎日躔朓朒 置加时入历分秒,以其日损益率乘之,统法而一,损益其日朓朒数,为日躔朓朒定数。 ◎赤道日度 置气积,以轨率去之,余统法而一,为度;命赤道虚八算外,即天正中气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也。加岁中,以次命之,即夏至之宿也。 ◎黄道宿次 置二至日躔赤道宿度。距前后每五度为限,初率八,每限减一,盖九限,末率空,乃一度少强,亦限率空。其半当四立之宿。自后亦五度为限,初率空,每限增一,尽九限,末率八,殷二分之宿。自二分至二至,亦如之。各以限率乘所入限度,为分。经法而一,为度。二至前后各九限以减、二分前后各九限以加赤道宿,为黄道宿及分。就其分为少、太、半之数。 ◎黄道日度 置天正中气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各与所入限率相乘,皆以统法通之;所入限率乘其分,以从之。经法而一,为分;盈统法,为度。用减赤道所躔,即天正中气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及分也。加岁中,以黄道宿次命之,即夏至加时日度及分也。 ◎午中日躔 置二至分,减去半法,为午后分;不足,反减,为午前分。以乘初日躔分,经法而一,午前以加、午后以减加时黄道日度,为午中日度及分也。各以次日躔分加之,满统法从度。依宿次命之,即次日午中日躔也。 ◎午中日躔入历 置天正中气午前分,便为午中入盈历日分。其在午后者,以午后分减岁中,为午中入缩历日分。累加一日,满岁中即去之,盈缩互命,为每日午中入历也。 ◎岳台中晷 置午中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为分;分十为寸。用损益其下中晷数,为定数也。 ◎晨昏分 各置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用损益其下晨分,即所求晨定分也。用损加、益减其下昏分,即所求昏定分也。 ◎日出入辰刻 置晨昏分,以一百八十加晨、减昏,为日出入分。各以辰则除,为辰数;余满经法,为刻;命辰数子正算外,则日出入辰刻也。 ◎昼夜刻 置日入分,以日出分减之,为昼分。用减统法,为夜分。各满经法,为昼夜刻。 ◎五夜辰刻 置昏分,以辰则除,为辰数;经法除,为刻数。命辰数子正算外,即甲夜辰刻也。倍晨分,五约之,为更用分。又五约之,为筹用分。用累加甲夜,满辰则为辰,满经法为刻,即各得五夜辰刻也。 ◎昏晓中星 置昏分,减去半统,用乘轨率,统法除之,为距中分。盈统法,为度。加午中日躔,为昏中星;减之,为晓中星。 ◎赤道内外数 置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用损益其下内外数;如不足损,则反损之;内外互命,即得所求赤道内外定数也。 ◎九服距轨数 置距岳台南北里数,以三百六十通之,为步。一千七百五十六除之,用北加、南减二千五百一十三,为其地戴中数以赤道内外定数,内减、外加之,即九服距轨数也。 ◎九服中晷 置距轨数,二十五乘之,一百三十七除,为天用分。置之,以二十二乘,六约之,用减四千,为晷法。又以天用分自相乘,如晷法而一,为地用分。相从为晷分,分十为寸,即得其地中晷也。 ◎九服刻漏 经法通轨中而半之,用自相乘,如其地戴中数而一;以乘二百六十三,经法除之,为漏法。通轨中于上,置赤道内外数于下,以下减上,余用乘之;盈漏法,为漏分。赤道内以减、赤道外以加一千六百二十,为其地晨分。减统法,为昏分。置晨昏分,各如岳台术入之,即得其地日出入辰刻、五夜辰刻、昏晓中星也。 《钦天》步月离术 离率:一十九万八千三百九十三,九。 交率:一十九万五千九百二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离策:二十七,三千九百九十三,九。 交策:二十七,一千五百二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五千五百一十,一十四。 交中:一十三,四千三百六十三,九十八,七十八。 离朔:一,七千二十七,一十九。 交朔:二,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四十四。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离:九百六十三。 程节:八百。 ◎月离入历 置朔积,以离率去之,余满统法为日,即天正常朔加时入历也。累加象策,盈离策去之,即弦望及次朔入历也。 ◎月离朓朒 置入历分,以日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程节除之,为限数。余乘所入限损益率,程节而一,用损益其限朓朒为定数。 ◎朔弦望定日 各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朒加朔弦望常分,为定日。定朔加时日入后,则进一日;有交见初则不进。弦望加时日未出,则退一日,日虽出有交见初亦如之。元日有交,则消息定之。定朔与后朔干同者,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 ◎朔望加时日度 各置日躔入历,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定朔加时入历。以历分乘其日损益率,统法而一,损益其下盈缩数,为定数。置定朔历分,通法约之,以定数盈加、缩减之。各命以冬夏至之宿算外,即所求也。 ◎月离入交 置朔积,以交率去之,余满统法为日,即天正常朔入交泛日也。以望策累加之,盈交策去之,即望及次朔所入也。各以日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入交常日。置月离朓朒定数,经法乘之,平离而一,朓减、朒加常分,即入交定日也。 ◎黄道正交月度 统法通朔交定日,以二百五十四乘之,十九而一。复以统法除,为入交度。用减其朔加时日度,即朔前月离正交黄道宿度也。 ◎九道宿次 月离出入黄道六度。变从八节,斜正不同。故月有九道。黄道八节,各有九限。若正交起,八节后第一限之宿,为月行其节第一道。起第二限之宿,为月行其节第二道,即以所起限为正交后第一限。初率八,每限减一,尽九限,末率空。又九限,初率空,每限增一,末率八,殷半交之宿。自后亦九限,初率八,每限减一,末率空。又九限,初率空,每限增一,末率八,复与黄道相会,谓之中交。自中交至正交,亦如之。各置所入限度,以限率乘之,为泛差。其正交、中交前后各九限,以距二至之宿限数乘之。半交前后各九限,以距二分之宿限数乘之:皆如经法而一,为黄道差。在冬至之宿后,正交前后各九限为减,中交前后各九限为加。在夏至之宿后,正交前后各九限为加,中交前后各九限为减。凡月正交后出黄道外,中交后入黄道内。其半交前后各九限,在春分之宿后,出黄道外,秋分之宿后,入黄道内:皆以差为加;在春分之宿后,入黄道内,秋分之宿后,出黄道外:皆以差为减。四约泛差,以黄道差减之,为赤道差。正交、中交前后各九限,皆以差为加。半交前后各九限,皆以差为减。以黄赤二差加减黄道,为九道宿次;就其分为少、太、半之数。八节各九道,七十二道周焉。 ◎九道正交月度 置月离正交黄道宿度;各以所入限率乘之,亦乘其分,经法约之,为泛差。用求黄赤二差,以加减之,即月离正交九道宿度也。 ◎九道朔月度 置月离正交九道宿度,以入交度加之,命以九道宿次,即其朔加时月离九道宿度也。 ◎九道望月度 置朔望加时日相距之度,以轨中加之,为加时象积。用加其朔九道月度,命以其道宿次,既所求也。自望推朔,亦如之。 ◎月离午中入历 置朔望月离入历,加半统,减去定分,各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肉加之,即所求也。 ◎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以定分减之,为前;不足,返减,为后。用乘其日离程,统法而一,满经法为度,为晨昏前后度。前加、后减加时月,为晨昏月度。 ◎晨昏象积 置加时象积,以前象前后度,前减、后加,又以后象前后度,前加、后减之,即所求也。 ◎每日晨昏月度 累计距后象离度,以减晨昏象积,为加;不足,反减之,为减。以距后象日数除之,用加减每日离度,为定度。累加晨昏月度,命以九道宿次,即所求。 ◎月去黄道度 置入交定日。交中以下,月行阳道;以上,去之,月行阴道:皆以经法通之。用减九百八十,余以乘之,五百五十六而一,为分;满经法为度。行阳道,在黄道外;行阴道,在黄道内,即所求月去黄道内外度也。 ◎日月食限 置定交行阴阳道日。半交中以下,为交后;以上,用减交中,为交前:皆以统法通之,为距交分。朔视距交分,阳道四千二百一十九、阴道一万三百八十三以下,日入食限。望视距交分阴阳道皆六千九百九十五以下,月入蚀限。 ◎日月食甚加时定分 置朔定分。半统以上,以半统减之;半统以下,用减半统:为距午分。十一乘之,经法而一。半统以下,以减半统;以上,以加朔定分:为日食加时定分。望以其日晨分与一千六百二十相减,余以二百四十五乘之,三百一十三而一;用减二百四十五,余以损益望定分,为月食加时定分。 ◎日食常准 置中准;与其日赤道内外数相乘,二千五百一十三除,为黄道出入食差。以距午分减半昼分以乘之,半昼分而一;赤道内以减、赤道外以加中准,为日食常准。 ◎日食定准 置日躔入历,以经法通之,三千二百八十七以下,用减三千二百八十七,为二至后;以上,减去三千二百八十七,为二分前。六千五百七十四以上,用减九千八百六十一,为二分后;以上,减去九千八百六十一,为二至前。各三约之,二至前后用减、二分前后用加二千七百七十二,为黄道斜正食差。以距午分乘之,半昼分而一,以加常准,为定准。 ◎日食分 以定准加中限,为阴道定准;减中限,为阳道定限。不足减者,反减之,为限外分。视阴道距交分,定准以上,定限以下,为阴道食;即置定限,以距交分减之,为距食分。定准以下,虽曰阴道,亦为阳道食;即加阳道定限,为距食分。其有限外分者,即减去限外分,为距食分。不足减者,不食。其阳道距交分,定限以下,为入定食限;即用减阳道定限,为距食分。各置距食分,皆以四百七十八除,为日食之大分;余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命小分以半及强弱。 ◎月食分 视距交分,中准以下,皆既;以上,用减食限,为距食分。置之,以五百二十六除,为月食之大分;余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命小分以半及强弱。 ◎月食泛用分 置距食分,一千九百一十二以上,用减四千七百八十;余自相乘,六万三千二百七十二除之;以减六百四十七,为泛用分。九百五十六以下,用减一千九百一十二,余以通法乘之,七百三十五而一;以减五百一十七,为泛用分。九百五十六以上,以距食分自相乘,二千三百六十二除之;用减三百八十七,为泛用分。 ◎月食泛用分 置距食分,二千一百四以上,用减五千二百六十;余自相乘,六万九千一百六十九除之;以减七百一十一,为泛用分。一千五十二以上,用减二千一百四十;余,七除之;以减五百六十七,为泛用分。一千五十二以下,以距食分减之;余自相乘,二千六百五十四而一;用减四百一十七,为泛用分。 ◎日月初末加时定分 各置泛用分,以平离乘之,其日离程而一,为定用分。以减朔望定分,为亏初。加之,为复末。加时常分,如食甚术推之,得亏初、复末定分。置初、甚、末定分,各以辰则除之,为辰;经法除之,为刻:即初、甚、末之辰刻也。 ◎亏食所起 日食起亏自西,月食起亏自东。其食分少者,月行阳道,则日食偏南,月食偏北;阴道,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常数也。立春后,立夏前,食分多,则日食偏南,月食偏北;立秋后,立冬前,食分多,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黄道斜正也。阳道交前,阴道交后,食分多,则日食偏南,月食偏北;阳道交后,阴道交前,食分多,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九道斜正也。黄道比常数所偏差少,九道比黄道所偏又四分之一:皆据午而言之。若午前午后,一理偏南,一理偏北,及消息所食分数多少,以定初、甚、末之方,即各得所求也。 ◎带食出入分 视其日出入分,在亏初定分已上,复末定分已下,即带食出入。食甚在出入分已下者,以出入分减复末定分,为带食差。食甚在出入分已上者,以亏初定分减出入分,为带食差。各置带食差,以距食分乘之,定用分而一,日以四百七十八、月以五百二十六除,为带食之大分;余为小分。 ◎食入更筹 各置初、甚、末定分。晨分已下,以昏分加之;昏分已上,昏分减之:皆更用分而一,为更数。余,筹用分而一,为筹数。 《钦天》步五星术 ◎岁星 周率:二百八十七万一千九百七十六,六。 变率:二十四万二千二百一十五,六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一,七十八。 周策:三百九十八,六千三百七十六,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八十九。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七 三 三十七 二 二十四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六十三 一十一 一十三 顺迟 二十五 二 九 一 二十九 前留 二十六 三十二 退迟 一十四 一 一十二 空 二十八 退疾 二十七 四 三十八 一 三十七 退疾 二十七 四 三十八 一 三十七 退迟 一十四 一 一十二 空 二十八 后留 二十六 三十二 顺迟 二十五 二 九 一 二十九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六十三 一十一 一十三 夕伏 一十七 三 三十七 二 二十四 ◎荧惑 周率:五百六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二,一十一。 变率:二百九十八万五千六百六十一,七十一。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空。 周策:七百七十九,六千六百二十二,一十一。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空。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七十三 五十三 六十八 五十 五十八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 一 四十八 三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 六十九 四十四 一十七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 三十三 四十二 五十八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 二十九 一十八 二十 前留 八 六十九 退迟 一十 一 五十八 空 四十四 退疾 二十一 七 四十六 二 四十 退疾 二十一 七 四十六 二 四十 退迟 一十 一 五十八 空 四十四 后留 八 六十九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 二十九 一十八 二十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 三十三 四十二 五十八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 六十九 四十四 一十七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 一 四十八 三 夕伏 七十三 五十三 六十八 五十 五十八 ◎镇星 周率:二百七十二万二千一百七十六,九十。 变率:九万二千四百一十六,五十。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八十。 周策:三百七十八,五右七十六,九十。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九,九十。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九 二 七 一 一十四 顺疾 六十五 六 三十八 三 五十一 顺迟 一十九 空 六十三 空 三十五 前留 三十七 三 退迟 一十六 空 四十三 空 一十四 退疾 三十三 二 三十五 空 六十 退疾 三十三 二 三十五 空 六十 退迟 一十六 空 四十三 空 一十四 后留 三十七 三 顺迟 一十九 空 六十三 空 三十五 顺疾 六十五 六 三十八 三 五十一 夕伏 一十九 二 七 一 一十四 ◎太白 周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变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五十六。 周策:五百八十三,六千五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五,二十八。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四十二 五十三 四十 五十一 一十七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 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 三十九 次疾 七十三 八十 三十七 七十七 二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 一 三十二 四十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 六十一 一十一 二十四 前留 六 六十九 退迟 四 一 二十二 空 三十一 退疾 六 三 六十五 一 二十二 夕伏 七 四 四十 一 三十七 晨见 七 四 四十 一 三十七 退疾 六 三 六十五 一 二十二 退迟 四 一 二十二 空 三十一 后留 六 六十九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 六十一 一十一 二十四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 一 三十二 四十 次疾 七十三 八十 三十七 七十七 二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 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 三十九 晨伏 四十二 五十三 四十 五十一 一十七 ◎辰星 周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变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四。 周策:一百一十五,六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二。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一十七 三十四 一 二十九 五十四 顺疾 一十一 一十八 二十四 一十六 四 顺迟 一十六 一十一 四十三 一十 一十 前留 二 六十八 夕伏 一十一 六 二 晨见 一十一 六 二 后留 二 六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