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52号馆文选__周易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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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经丰传卷六(二)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蔀,覆暧,鄣光明之物也。处明动之时,不能自丰以光大之德,既处乎内,而又以阴居阴,所丰在蔀,幽而无睹者也,故曰“丰其蔀,日中见斗”也。日中者,明之盛也;斗见者,闇之极也。处盛明而丰其蔀,故曰“日中见斗”。不能自发,故往得疑疾。然履中当位,处闇不邪,有孚者也。若,辞也。有孚可以发其志,不困於闇,故获吉也。 [疏]“六二丰其蔀”至“有孚发若吉”。○正义曰:“丰其蔀”者,二以阴居遥又处於内,幽闇无所睹见,所丰在於覆蔽,故曰“丰其蔀”也。蔀者,覆暧,障光明之物也。“日中见斗”者,二居离卦之中,如日正中,则至极盛者也。处日中盛明之时,而斗星显见,是二之至闇,使斗星见明者也。处光大之世,而为极闇之行,譬日中而斗星见,故曰“日中见斗”也。二、五俱阴,二巳见斗之闇,不能自发,以自求於五,往则得见疑之疾,故曰“往得疑疾”也。然居中履正,处闇不邪,是有信者也。有信以自发其志,不困於闇,故获吉也。故曰“有孚发若,吉”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疏]正义曰:信以发志者,虽处幽闇而不为邪,是有信以发其丰大之志,故得吉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应在上六,志在乎阴,虽愈乎以阴处阴,亦未足以免於闇也。所丰在沛,日中则见沬之谓也。施明,则见沬而巳,施用,则折其右肱,故可以自守而巳,未足用也。 [疏]正义曰:“丰其沛,日中见沬”者,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以九三应在上六,志在乎阴,虽愈於六二以阴处阴,亦未见免於闇也,是所以“丰在沛,日中见沬”。夫处光大之时,而丰沛见沬,虽愈於丰蔀见斗,然施於大事,终不可用。假如折其右肱,自守而巳,乃得无咎,故曰“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明不足也。 [疏]正义曰:“不可大事”者,当光大之时,可为大事,明不足,故不可为大事也。 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虽有左在,不足用也。 [疏]正义曰:“终不可用”者,凡用事在右肱,右肱既折,虽有左在,终不可用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以阳居阴,丰其蔀也。得初以发,夷主吉也。 [疏]正义曰:“丰其蔀”者,九四以阳居阴,闇同於六二,故曰“丰其蔀”也。“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者,夷,平也。四应在初,而同是阳爻,能相显发,而得其吉,故曰“遇其夷主,吉”也。言四之与初交相为主者,若宾主之义也。若据初適四,则以四为主,故曰“遇其配主”。自四之初,则以初为主,故曰“遇其夷主”也。二阳体敌,两主均平,故初谓四为“旬”,而四谓初为“夷”也。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止谓以阳居阴,而位不当,所以丰蔀而闇者也。“幽不明也”者,日中盛则反而见斗,以譬当光大而居阴,是应明而幽闇不明也。“吉行也”者,处於阴位,为闇巳甚,更应於阴,无由获吉,犹与阳相遇,故得吉行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以阴之质,来適尊阳之位,能自光大,章显其德,获庆誉也。 [疏]正义曰:六五处丰大之世,以阴柔之质,来適尊阳之位,能自光大,章显其德,而获庆善也。故曰“来章有庆誉,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疏]正义曰:“有庆也”者,言六五以柔处尊,履得其中,故致庆誉也。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屋,藏荫之物,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履於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既丰其屋,又蔀其家,屋厚家覆,闇之甚也。虽闚其户,阒其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於明动尚大之,时而深自幽隐,以高其行;大道既济,而犹不见,隐不为贤,更为反道,凶其宜也。三年,丰道之成。治道未济,隐犹可也;既济而隐,是以治为乱者也。 [疏]“上六丰其屋”至“不觌”。○正义曰:屋者,藏荫隐蔽之物也。上六,以阴处阴,极以处外,不履於位,是深自幽隐,绝迹深藏也。事同丰厚於屋者也。既丰厚其屋,而又覆鄣其家,屋厚家闇,蔽鄣之甚也。虽闚视其户,而阒寂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於丰大之世,隐不为贤。治道未济,隐犹可也;三年丰道巳成,而犹不见,所以为凶,故曰“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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