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52号馆文选__周易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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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经咸传卷四(二十三)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刚德不损,“为物所归”,故“大得志也”。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疏]正义曰:“益”者,增足之名,损上益下,故谓之益。下巳有矣,而上更益之,明圣人利物之无巳也。损卦则损下益上,益卦则损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据上者,向秀云:“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谓之损,与下谓之益。”既上行惠下之道,利益万物,动而无违,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以益涉难,理绝险阻,故曰“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震,阳也。巽,阴也。巽非违震者也。处上而巽,不违於下,“损上益下”之谓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柔损在上,刚动在下,上巽不违於下,“损上益下”之义也。既居上者能自损以益下,则下民欢说,无复疆限。益卦所以名益者,正以“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者也。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五处中正,“自上下下”,故“有庆”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有攸往也,何適而不利哉! [疏]正义曰:此就九五之爻,释“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五处中正,能“自上下下”,则其道光大,为天下之所庆顺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故所往无不利焉。益之所以“利有攸往”者,正谓中正有庆故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木者,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者也。以益涉难,同乎“木”也。 [疏]正义曰:此取譬以释“利涉大川”也。木体轻浮,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也。以益涉难,如木道之涉川。涉川无害,方见益之为利,故云“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损下益下。 [疏]正义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者,自此已下,广明益义。前则就二体明损上益下以释卦名,以下有动求,上能巽接,是“损上益下”之义。今执二体更明得益之方也。若动而骄盈,则彼损无已。若动而卑巽,则进益无疆,故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者,此就天地广明益之大义也。天施气於地,地受气而化生,亦是“损上益下”义也。其施化之益,无有方所,故曰“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益之为用,施未足也。满而益之,害之道也。故“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 [疏]正义曰:虽施益无方,不可恒用,当应时行之,故举“凡益”总结之,故曰“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迁善改过,益莫大焉。 [疏]正义曰:《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孟僖亦与此同其意。言必须雷动於前,风散於后,然后万物皆益。如二月启蛰之后,风以长物八月收声之后,风以残物。风之为益,其在雷后,故曰“风雷,益”也。迁谓迁徙慕尚,改谓改更惩止,迁善改过,益莫大焉,故君子求益,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六子之中,并有益物,犹取雷风者,何晏云:“取其最长可久之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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