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 文选
文选目录 全部文选 添加文选 添加目录
孔颖达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52号馆文选__周易正义

下经咸传卷四(十九)

孔颖达

  下经咸传卷四(十九)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疏]正义曰:赦谓放免,过谓误失,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
  
  初六:无咎“解”者,解也。屯难盘结,於是乎解也。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将赦罪厄,以夷其险。处此之时,不烦於位而“无咎”也。
  [疏]正义曰:夫险难未夷,则贱弱者受害,然则蹇难未解之时,柔弱者不能无咎,否结既释之后,刚强者不复陵暴。初六,“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虽以柔弱处无位之地,逢此之时,不虑有咎,故曰“初六无咎”也。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或有过咎,非其理也。“义”犹理也。
  [疏]正义曰:“义无咎”者,“义”犹理也,刚柔既散,理必无咎,或有过咎,非理之当也,故曰“义无咎”也。○注“有过咎”至“义犹理也”。○正义曰:“或有过咎,非其理也”者,或本无此八字。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狐者,隐伏之物也。刚中而应,为五所任,处於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物,能获隐伏也,故曰:“田获三狐”也。黄,理中之称也。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也。
  [疏]正义曰:“田获三狐”者,狐是隐伏之物,三为成数,举三言之,搜获欢尽。九二以刚居中而应於五,为五所任,处於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险,无险不济,能获隐伏,如似田猎而获窟中之狐,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者,黄,中之称。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无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得黄矢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疏]正义曰:“得中道也”者,明九二位既不当,所以得“贞吉”者,由处於中,得乎理中之道故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处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於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乘二负四,以容其身。寇之来也,自已所致,虽幸而免,正之所贱也。
  [疏]正义曰:“负且乘致寇至”者,六三,矢正无应,下乘於二,上附於四,即是用夫邪佞以自说媚者也。乘者,君子之器也。负者,小人之事也。施之於人,即在车骑之上,而负於物也。故寇盗知其非巳所有,於是竞欲夺之,故曰“负且乘致寇至”也。“贞吝”者,负乘之人,正其所鄙,故曰“贞吝”也。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疏]正义曰:“亦可丑也”者,天下之丑多矣,此是其一,故曰“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者,言此寇虽由已之招,非是他人致此过咎,故曰“又谁咎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失位不正,而比於三,故三得附之为其拇也。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矣。
  [疏]正义曰:而,汝也。拇,足大指也。履於不正,与三相比,三从下来附之,如指之附足,四有应在初。若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故曰“解而拇,朋至斯孚”。
  
  
 浏览:173
设置 修改 撤销 录入时间:2014/7/8 14:18:15

新增文选
最新文选Top 20
孔颖达序卦卷十一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序卦卷十(二)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序卦卷十(一)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说卦卷九(六)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说卦卷九(五)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说卦卷九(四)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说卦卷九(三)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说卦卷九(二)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说卦卷九(一) (收藏于2014/7/8 14:18:17
孔颖达系辞下卷八(十七) (收藏于2014/7/8 14:18:17
1/2页 1 2 向后>>


访问排行Top 20
孔颖达上经乾传卷一(十三) (访问472次)
孔颖达系辞下卷八(十七) (访问411次)
孔颖达说卦卷九(二) (访问410次)
孔颖达说卦卷九(三) (访问401次)
孔颖达说卦卷九(六) (访问394次)
孔颖达说卦卷九(四) (访问385次)
孔颖达上经乾传卷一(四) (访问381次)
孔颖达上经乾传卷一(六) (访问373次)
孔颖达序卦卷十(二) (访问363次)
孔颖达序卦卷十(一) (访问358次)
1/2页 1 2 向后>>

注册|登录|帮助|快捷
Powered by Netor网同纪念,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