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52号馆文选__周易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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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经随传卷三(二十七)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履非其位,不胜所履。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已,忧伤之深,至于沱嗟也。然所丽在尊,四为逆首,忧伤至深,众之所助,故乃沱嗟而获吉也。 [疏]正义曰:“出涕沱若”者,履非其位,不胜其任,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已,忧伤之深,所以出涕滂沱,忧戚而咨嗟也。“若”是语辞也。“吉”者,以所居在尊位,四为逆首,已能忧伤悲嗟,众之所助,所以“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疏]正义曰:此释“六五吉”义也。所以终得吉者,以其所居在五,离附於王公之位,被众所助,故得吉也。五为王位,而言公者,此连王而言公,取其便文以会韵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离”,丽也,各得安其所丽谓之“离”。处离之极,离道已成,则除其非类以去民害,“王用出征”之时也。故必“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乃得“无咎”也。 [疏]正义曰:“王用出征”者,处离之极,离道既成,物皆亲附,当除去其非类,以去民害,故“王用出征”也。“有嘉折首,获匪其丑”者,以出征罪人,事必克获,故有嘉美之功,折断罪人之首,获得匪其丑类,乃得“无咎”也。若不出征除害,居在终极之地,则有咎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疏]正义曰:释“出征”之义。言所出征者,除去民害,以正邦国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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