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94号馆文选__春秋左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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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公(元年~二十七年)(三)
◇哀公三年 【经】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宋乐髡帅师伐曹。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逾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郁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于是乎去表之藁,道还公宫。 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刘氏、范氏世为婚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公使共刘视之,则或杀之矣,乃讨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荀寅伐其郛,使其徒自北门入,己犯师而出。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 ◇哀公四年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葬秦惠公。宋人执小邾子。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城西郛。 六月辛丑,亳社灾。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葬滕顷公。 【传】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逐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文之锴后至,曰:“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锴执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锴遂杀之。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 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谋北方。左司马眅、申公寿余、叶公诸梁致蔡于负函,致方城之外于缯关,曰:“吴将溯江入郢,将奔命焉。”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单浮余围蛮氏,蛮氏溃。蛮子赤奔晋阴地。司马起丰、析与狄戎,以临上雒。左师军于菟和,右师军于仓野,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愿也。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士蔑请诸赵孟。 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且将为之卜。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 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 秋七月,齐陈乞、弦施、卫宁跪救范氏。庚午,围五鹿。九月,赵鞅围邯郸。 冬十一月,邯郸降。荀寅奔鲜虞,赵稷奔临。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堕临。国夏伐晋,取邢、任、栾、鄗、逆畤、阴人、盂、壶口。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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