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499号馆文选__雍正朱批奏折选辑 |
|
|
|
雍正硃批奏摺選輯一(十八)
·五七福州將軍署閩浙總督宜兆熊、福建巡撫毛文銓奏聞事摺 雍正四年二月初四日(一七二六、三七),福州將軍署理閩浙總督印務臣宜兆熊、福建巡撫臣毛文銓謹奏:為奏聞事。 據臺灣同知王佐梅詳報:水師提督衙門有差員陳福等管駕船隻來臺,索驗其牌照,俱稱係本提督差往臺、澎等處巡哨,順帶馬料到廈。查各牌照雖有提憲印信可憑,而船內舵、水俱係不兵不民之人。其中是否假藉,莫從辨識,未敢擅便放行等情到臣等。又據署彰化縣孫魯詳報:貓霧竉社莊有生番放火燒屋,殺死佃丁林愷等八人一案。並稟查勘該地原屬禁界,為土番鹿場,今藍提督又往開墾,未免有礙,林愷等之被殺,明係自取等因到臣等。俱經臣等飭行布、按二司嚴查去後。續准提臣藍廷珍咨稱:哨船原係捐備巡哨,給與印牌,遴選勤慎之員管押哨探,仍嚴飭毋許夾帶等弊。又咨稱:貓霧竉莊係自置產業,該縣給有照票,代納餉銀各等因到臣等。臣等伏思:自備哨船與在禁地開墾,均屬違例之事。查提臣藍廷珍,練達水師,海疆原有裨益,但既有前項事由,即不敢苟徇情面,不於君父之前據實奏明也,伏乞睿鑑。謹奏。 硃批:此等事豈可徇隱,自應查究,其中微有干礙藍廷珍處,姑少存地步,密奏請旨可也。 ·五八福州將軍署閩淅總督宜兆熊、福建巡撫毛文銓奏聞事摺 同日又奏:為奏聞事。 竊前據臺屬文武官員會請勦撫生番,業經臣等批飭施行,並將緣由奏聞在案。 茲於雍正四年正月二十三日,據臺灣鎮、道詳稱:因巡臺御史臣禪濟布另欲計議,尚未勦撫,仍各請示前來。臣等伏查臺地溝洫甚多,一至春雨水漲之時即難舉動,所以凡勦撫之事,非冬日不可,今為時已逾,似不便仍執前議批令遵行,俟今冬再復相機行事。所有未勦生番情節,理合奏聞。謹奏。 硃批:知道了,斯事自應相時而動,不必拘泥也。 ·五九福州將軍署閩浙總督宜兆熊、福建巡撫毛文銓據實奏聞事摺 雍正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一七二六、四、二七),福州將軍署理閩浙總督印務臣宜兆熊、福建巡撫臣毛文銓謹奏:為據實奏聞事。 竊查臺灣知縣周鍾瑄業經奉旨解任,是非曲直,對簿自明。巡臺御史臣禪濟布理宜靜聽督臣高其倬到日確審情實,請旨遵行,豈可別生枝節、貽害海疆?乃禪濟布不念巖疆重地,惟欲加甚鐘瑄之罪;歷據各員稟報:指使刁民聚集數十人,拆毀該縣糧書馬仁、黃成等房屋,而臺灣全縣十五里人民並無一人在場,現據十五里人民具結通詳在案。是前此聚眾者究不識何等奸徒,今幸拏獲李好等四名解省,俟解到日,臣等即發臬司,務秉公審理,不得毫髮偏徇。容審出情實,另行請旨外,所有疊據稟報前項緣由,理合據實奏聞。謹奏。 硃批:周鍾瑄之是非曲直,禪濟布固宜靜聽高其倬到日確審,爾等又豈不當遵旨靜待耶?據爾等奏稱:將李好等即發臬司審訊,甚屬不合。恐禪濟布將底裏指出,爾等真情亦難掩矣! 又批:毛文銓自蒞任以來,一切摺奏及料理事件甚屬不妥! ·六○福建布政使沈廷正奏聞事摺 〔雍正五年十月初三日(一七二七、一一、一五),福建布政使臣沈廷正〕為奏聞事。 竊查閩省自八月初二日得雨以後,雨水稀少。臣恐有妨田禾,遍行各屬確查情形及體訪老農,俱云:雨水雖然不足,幸露重不患乾燥。惟漳州府屬之詔安縣,雨澤愆期,將來收成不無稍歉;再汀州府屬之永定縣,夏被水災,經臣詳報撫臣具題在案。今雖勘不成災,但恐被水人戶,寒冬無以資生,又詳明督臣委員往永定被災之處,查明乏食窮民,或銀或米,酌量撫恤,俾免失所。 至臺灣府屬之彰化縣,夏間偶遭風患,嗣據報稱亦無損傷田禾。前九月二十七、八兩日,省城連得大雨,四野霑足。 閩省田地,依山傍海,高低不一,是以收割亦有遲早不同,約計分數:福、興、延、建、汀、邵六府,俱有八、九分及七、八分不等;泉、漳二府,約有六、七分及五、六分不等;臺灣府屬,禾苗現在結實,亦約有八、九分不等;福寧州屬,亦俱有六、七分不等。再查福、興、泉、漳四府,地瓜番薯俱已成熟,是統計閩省本年早晚二禾收成,雖不獲盡登大有,但較之歷年以來,似又不可多得者矣。臣謹繕摺奏聞,上慰聖懷。 謹奏。 硃批:覽收成分數,朕懷深慰。 |
| 浏览:383 |
| ||
|
| ||
| 新增文选 | |||||||||||
| |||||||||||
| |||||||||||
|